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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采购履约平台

衡山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EPC+O)土石方任务(地块二)
报名截止时间: 联系人: 何昆达 联系电话: 13207352002
联系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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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我公司衡山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EPC+O)工程项目土石方工程分包合同(详见标包),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我公司组织的专业分包工程招标活动。请贵单位按如下要求,报出最优价,并同时在我公司电商采购平台(tb.hnjgcg.com)注册上传贵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质量体系认证、业绩证明、授权代理证等资料,如贵单位对招标书有不清楚之处,请直接与我们联系。 

一、报价方式及报价期限: 

1.  此次报价为含税金额;结算价款含9%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金。 

2.  本次报价要求详见标包,标的物应满足 国家 标准要求,我公司对最终签订合同时标的物的数量有分解调配权。 

3.  根据付款方式报价:以甲方收到项目业主进度款为周期,支付该周期结算款的 30%,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累计结算金额的70%,项目结算资料经衡山县财政、审计评审后且出具对应结算书后付至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三个月内无息支付;另若该项目所有工程提前竣工完成,则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算起,最迟2年内付至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三个月内无息支付。未收到项目业主对应工程范围内付款前,甲方不承担支付义务;如业主资金支付情况良好,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支付比例。甲方付款前,有权直接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和赔偿款  

4.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本合同所有款项采用电汇转账方式支付。

5. 报价有效期  个工作日,招标单位在报价有效期内确定中标单位,确定中标单位后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在报价有效期、合同签订期及合同执行期材料价格不随市场变化而改变。 

6.  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我公司电商采购平台(tb.hnjgcg.com)注册成功后参与投标,按平台上的标包清单格式及技术参数要求报价,并将填好的报价清单打印出来加盖公章后上传至平台附件栏,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 30900分,未按时间或格式报价的,一律作废标处理。

7.  施工期 365  天,自发包人指定之日起计算。

8. 为了保证投标的有效性,贵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一次性支付  /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到我公司指定帐户,中标结果公布后 /  个工作日内我公司全额无息退还。如贵单位不交纳此费用,则视为放弃此次投标。一经确定中标,则此费用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中标单位不按时履约,则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将做为支付给招标单位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2024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