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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采购履约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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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联系人: | 奉继辉 | 联系电话: | 13873670806 | |
联系邮箱: |
物资招标公告
我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己二酸己内酰胺项目二期暨升级改造项目年产20万吨双氧水(35%)装置萃取塔1台(详见标包),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我公司组织的物资采购招标活动。请贵单位在我公司采购履约平台(http://ec.hnjgcg.com/)注册、上传贵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质量体系认证、业绩证明、授权代理证等资料,并按如下要求报出最优价,贵单位对招标书有不清楚之处,请直接与我们联系。
1.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采购□单一来源□应急采购£竞争性谈判□竞价采购。
2.集中采购履约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实行网上招投标(http://ec.hnjgcg.com/)。
1.招标物资:萃取塔1台(制作7m至33.3m层筒体及附件)。
2.招标数量:1台(约79.3吨/台)。
3.供货周期:45个工作日
4.到货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二期双氧水项目。
2.投标产品生产商已获得:
R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
☑OSH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其他:
3.代理商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厂家已获得: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
☑OSH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其他:
4.投标人应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满足以下个条件:
①生产制造商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500 万元。
②授权经销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200 万元,且对应的生产厂家条件满足第①条。
7.招标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时,要进行资格预审,投标人须在报名阶段按要求上传相关文件,招标人对资质文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参与后续投标。其他招标方式不需报名,不需进行资格预审,直接签收招标文件后即可参与投标报价。
报名截止时间:2024 年 12月10日 9 时起—— 2024 年 12 月 16日 12 时止(北京时间),未按时报名的,视为放弃此次投标。
报名路径:登陆集中采购履约平台(http://ec.hnjgcg.com/)首页→物资招标公告→搜索招标任务名称或招标编号(CGRW-2024-130672)→立即报名。
2.资格审查(仅限公开招标)
发布资审结果时间:/ 年 / 月 / 日 / 时,资审通过的投标方才能参与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路径:资审结果发布后,投标人登录集采履约平台(http://ec.hnjgcg.com/)→我的工作台→在线投标→下载招标文件。
R本标段不需交纳标书费。
□本标段需交纳标书费元,请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于年月日时前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在转账备注处列明“**项目招标标书费”。
4.投标保证金
☑本标段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本标段需交纳投标保证金元,请投标人于 年 月 日 时前汇至投标人指定账户,并在转账备注处列明“**项目招标投标保证金”。中标结果公布后 个工作日内我公司全额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如贵单位不按时交纳此费用,则视为放弃此次投标。
5.投标人指定收款帐户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五、报价方式及报价期限:
1.此次报价包含所有税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货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二期双氧水项目。
2.本次报价要求详见标包。
3.根据标的物不同按以下第 ① 种付款方式报价:
预付30%。货到现场经业主、设计、招标人、投标人四方联合验收合格后付30%(向招标方提供合同全额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验收合格后付30%。剩余10%作为质保证金待质保期满无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4.合同价款支付方式:本合同所有款项采用 银行转账/银行承兑/供应链融资 方式支付。
5.报价有效期7个工作日,招标单位在报价有效期内确定中标单位,确定中标单位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标的物价格不随市场变化而改变。
6.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我公司采购履约平台(http://ec.hnjgcg.com/)注册成功后参与投标,按平台上标包清单格式及技术参数要求报价,并将报价清单打印出来加盖公章后上传至平台附件栏,同时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7.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8日 12 时 00 分,未按时间或格式报价的,一律作废标处理。
8.供货期为 45天,最迟到货日期为2025年02月 26 日。
1.招标人: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二分公司项目部。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二期双氧水项目。
招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2.监督与投诉
联系人:纪检监察部
联系电话:0731-85926615
附件一 萃取塔报价清单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材质 | 单位 | 重量 | 单位 | 综合 单价 | 总价 (元) | 备注 |
1 | 不锈钢筒体(不含变径段) | S30403 | 吨 | 46.933 | 元/吨 | ||||
2 | 变径段 | S30403 | 吨 | 1.18 | 元/吨 | ||||
3 | 塔盘支撑件 | ||||||||
3.1 | 塔盘支撑件(支撑圈和支撑圈下筋板) | S30403 | 吨 | 4.4309 | 元/吨 | ||||
3.2 | 塔盘支撑件(主梁:H型钢) | S30403 | 吨 | 18.2512 | 元/吨 | ||||
3.3 | 塔盘支撑件(支梁:角钢) | S30403 | 吨 | 0.7326 | 元/吨 | ||||
4 | 塔体保温圈 | 碳钢 | 吨 | 0.4275 | 元/吨 | ||||
5 | 反置加强角钢 | 碳钢 | 吨 | 0.875 | 元/吨 | ||||
6 | 塔平台支耳 | 碳钢 | 吨 | 1.8153 | 元/吨 | ||||
8 | 人孔 | 5套 | 吨 | 1.3814 | 人孔盖利旧 | ||||
9 | 法兰接管等 | 吨 | 0.088 | ||||||
10 | 观察孔 | 5套 | 吨 | 0.556 | |||||
11 | 设备整体酸洗钝化 | ||||||||
12 | 运输费 | ||||||||
13 | 现场拆除费用 | ||||||||
14 | 塔器平台制作安装费用 | ||||||||
1.工作范围:按照图纸设计要求制作萃取塔。
2.乙方负责按照现场要求切割原萃取塔。甲方提供切割主吊大型吊车(500吨以上)。
3.负责萃取塔空中组对。甲方提供主吊大型吊车(500吨以上),乙方负责按照设计要求空中组对。
4.负责设备整体酸洗钝化,设备采用蓝点检验:将蓝点检验液滴在贴附于不锈钢表面的试纸上,30秒钟后试纸上显示出蓝点即为不合格。
5.包括设备款、装车费、卸车费、运输费、转运费、所有设备安装验收合格、电费、吊车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废液处理费、各项税费以及服务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含13%增值税专票;设备制造以设计院提供的蓝图为准,涵盖设计蓝图上体现的所有工作内容。
二、相关技术要求:
1. 萃取塔部分关键技术要求:
1.1材料
1.1.1不锈钢板材采用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钢产品;管材采用常州市武进不锈钢管有限公司、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及宝钢集团上海浦东钢铁有限公司产品。对焊管件采用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金源管件有限公司、河北凯瑞管件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沧海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法兰采用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凯瑞管件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南方管件制造有限公司、河南金源管件有限公司、河北沧海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无锡法兰锻造厂。
2. 相关设计、制作、安装及验收标准:
设计图纸
JB/T4710-2005《钢制塔式容器》
HG20652-1998《塔器设计技术规范》
NB/T47014-2014《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
NB/T47015-2023《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HG/T20584-2020《钢制化工容器制造技术要求》
GB/T713.7-2023《承压设备用不锈钢钢板及钢带》
NB/T 47013.2-201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NB/T 10558-2021《压力容器涂敷与运输包装》
GB/T14976-2012《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NB/T 47010-2017《承压设备用不锈钢和耐热钢锻件》
HG/T20583-2020《钢制化工容器结构设计规范》
3.萃取塔部分技术要求:萃取塔支撑圈与塔壁焊接后,其上表面在300mm弦长上局部平面度公差1mm,整个支撑圈上表面水平度公差3mm;主梁、支梁制成后,上表面的局部平面度在300mm长度内公差1mm,整个上表面内水平度公差3mm。主梁、支梁与支撑圈上表面应在同一水平面上,整个上表面内的水平度公差为5mm。相邻两层支撑圈间距的允差不得超过±3mm,任意两层支撑圈间距的允差在20层内不得超过±10mm。在萃取塔制作过程和制作完成后,如相关的技术指标超标,乙方必须无条件整改至合格,且不能影响供货日期,如经整改后,相关技术指标仍不合格,则乙方必须无条件重新采购材料进行制作,直至验收合格。
4.整体设备质保期为设备正式投入运行后性能考核验收合格后12个月,3年内因设备本体质量出现问题,免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