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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联系人: | 曾皓芸 | 联系电话: | 1519725036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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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函
我公司/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详见标包),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我公司绿化景观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活动。请贵单位按如下要求,报出最优价,并同时在我公司电商采购平台(tb.hnjgcg.com)注册上传贵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如贵单位对招标书有不清楚之处,请直接与我们联系。
一、报价方式及报价期限:
1. 此次报价为含税(9%增值税专用发票)。
2. 本次报价要求详见标包,标的物应满足国标标准要求,我公司对最终签订合同时标的物的供货数量有分解调配权。
3.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每个付款周期结算完成并收到项目业主支付的对应款项后 14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周期内双方确认应结款项的 75 %。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并经质监站验收合格,且项目总承包单位与业主单位的总决算完成后一个月之内支付内至 97 %,扣留 3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后,建设单位返还甲方质保金时视其工程质量情况扣除相应的维修费用后支付乙方。未收到项目业主对应工程范围内付款前,甲方不承担支付义务。甲方付款前,有权直接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和赔偿款。如最终审计价款低于甲方已支付给承包方金额,乙方应于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30日内返还超额支付部分。(备注:主要材料设备政府建筑工程造价中无预算价格的由业主方和总包方共同确定签证价,此签证价不能作为过程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竣工结算将按审计或最终财政评审价进行调整并支付。最终结算结算金额由项目结算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共同签字并加盖分公司公章。)
4. 报价有效期15个工作日,招标单位在报价有效期内确定中标单位,确定中标单位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投标单位根据本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HC3J-23-047 )》的计量计价原则,本合同单价在总承包单价基础上下浮 。本合同最终结算价以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为总承包最终结算价下浮 (注:本合同计价定额标准按2020版计价定额执行,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后续结算以清单单价或审计单价作为进度款的支付依据,最终结算以业主方最终出版的工程量审计报告为依据执行)。
5. 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我公司电商采购平台注册成功后参与投标,按平台上的标包清单格式要求报价,并将填好的报价清单打印出来加盖公章后上传至平台附件栏,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2日,未按时间或格式报价的,一律作废标处理。
6. 供货期:自货物进场日起计算。
二、评标办法:
1. 一次投标,能满足要求,综合实力强、报价最优者中标。
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张家界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