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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电引入及高低压配电工程专业分包合同任务
报名截止时间: 联系人: 张宇轩 联系电话: 18073135747
联系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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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我公司龙山县中医药健康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外电引入及高低压配电工程专业分包招标(详见标包),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我公司招标活动。请贵单位按如下要求,报出最优价,并同时在我公司电商采购平台(tb.hnjgcg.com)注册上传贵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如贵单位对招标书有不清楚之处,请直接与我们联系。



一、报价方式及报价期限:

1.  此次报价为含税(9%增值税专用发票)。 

     2.   本次报价要求详见标包,标的物应满足甲方与业主总包合同对工程质量的约定,我公司对最终签订合同时标的物的供货数量有分解调配权。

      3.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预付款比例为暂定合同金额的10%,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进度款按月申报工程量,分包人每月末的后五个工作日向甲方报当月已完成的施工产值,经甲方审核批复后,按月支付本月已完成工程量对应进度款(执行总承包中标下浮率后再下浮   %)的80%(当月应支付进度款低于20万元时,不予支付,累计至下月支付);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搭火通电)支付到合同总价的85%,经审计机构审计核定后付至下浮后的审定金额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4、合同单价及总结算办理的依据:

    4.1本工程清单单价以财评和审计部门的最终结算审计单价执行总承包中标下浮率后再下浮      %(分包人自行投标下浮率)作为本合同清单单价(预算单价、最终结算审计单价以总承包单位确认为准,乙方不得异议)。

    4.2本工程最终结算文件上报财评和审计部门审核,最终结算价以财评和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执行总承包中标下浮率后再下浮      %(最终结算审计单价以总承包确认为准,乙方不得异议)。

    4.3甲供材料不计入分包合同总价及结算总价,乙方领用材料(含定额损耗率)超过定额损耗,按财评单价,在结算时扣除相应费用。

    4.4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总价控制,外电引入及高低压配电工程竣工结算审定价超出合同总价的以合同总价结算,未超过合同总价的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原则,以审计机构的外电引入及高低压配电工程竣工结算审定价执行总承包中标下浮率后再下浮     %为该项目的结算总价。

     5.   报价有效期5个工作日,招标单位在报价有效期内确定中标单位,确定中标单位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在报价有效期、合同签订期及合同执行期价格不变,不再另外支付。

     6.   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我公司电商采购平台注册成功后参与投标,按平台上的标包清单格式报价,并将填好的报价清单打印出来加盖公章后上传至平台附件栏,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5年01月10日未按时间或格式报价的,一律作废标处理。

7.  供货期:/,自报单之日起计算。

二、评标办法:

1.  一次投标,能满足要求,综合实力强、报价最优者中标。

 

 

 

  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龙山分公司